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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答记者问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的便利性。民政部近日印发修订后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并就“全国通办”政策等社会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具体受理范围是什么呢? 答: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可以在任一有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之后,领结婚证不用户口簿了,确实方便很多,那当事人还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呢?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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