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描述了一起职场性骚扰事件,重庆一男子黄某对女同事进行性骚扰,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黄某起诉要求赔偿,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行为合法,不予支持黄某的请求。文章还强调了职场性骚扰对劳动者权益和人格尊严的损害,用人单位应防止和制止职场性骚扰。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件背景
重庆某公司一男员工黄某对女同事进行性骚扰,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
关键观点2: 公司行动
公司根据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解除了与黄某的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3: 法律判决
法院认定公司行为合法,不支持黄某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
关键观点4: 典型意义
此案对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具有积极的规范引领作用,用人单位负有防止和制止职场性骚扰的法定义务。
文章预览
▲ 点击 蓝字 ,设为 星标 ,精彩内容不错过 重庆一男子对女同事进行性骚扰,用人单位调查后,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与该男子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该男子起诉公司,要求赔偿7.7万余元。 今天(26日),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对这一事件进行解读。 男子性骚扰女同事 被开除后,要求赔偿 重庆某公司制定的《员工行为准则及奖惩制度》和《奖惩条例》规定:尊重他人名誉、人格和隐私,严禁危害职工人身安全或骚扰女职工;骚扰女职工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的权利;滋扰或骚扰女职工的予以开除。以上规章制度系由重庆某公司组织职工和工会代表协商制定,并已向员工公示。 黄某担任重庆某公司副总经理一职期间, 经常在工作时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不雅言语和不良肢体行为对女职工进行骚扰,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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