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猴痘疫情的相关公告。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猴痘疫情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了确诊病例和死亡病例。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要求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相关症状,进境时应向海关申报。公告有效期为6个月,并对新增发生猴痘疫情的国家执行此公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猴痘疫情为全球卫生事件
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了确诊病例和死亡病例。
关键观点2: 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要求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相关症状,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按规定程序开展采样检测并采取相应的医学措施。
关键观点3: 公告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
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猴痘疫情的国家(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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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 蓝字 ,设为 星标 ,精彩内容不错过 世界卫生组织2025年2月27日宣布,猴痘疫情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 截至2025年2月23日,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了127905例确诊病例,死亡病例为283例。 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人民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 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开展采样检测并采取相应的医学措施。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猴痘疫情的国家(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3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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