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一起民事纠纷执行案件发布公告。申请执行人为张某,被执行人为刘美贤和北京普泽健康科技中心。案件背景、悬赏执行细节及被执行人信息等均有所介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张某申请执行刘美贤、北京普泽健康科技中心民事纠纷,执行依据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京03民终11162号民事判决书。朝阳法院暂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关键观点2: 悬赏执行细节
张某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凡向朝阳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刘美贤、北京普泽健康科技中心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获得奖金,金额为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30%。悬赏时限为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关键观点3: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为刘美贤(女,汉族,1980年3月29日出生)和北京普泽健康科技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93260568F,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西路6号3层3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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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朝阳法苑” 关注我们! 悬赏执行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京0105执43476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张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美贤、北京普泽健康科技中心民事纠纷一案过程中,暂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因刘美贤、北京普泽健康科技中心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张某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朝阳法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执行依据 (2024)京03民终1116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剩余本金及利息951162元 悬赏金额 凡向朝阳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刘美贤、北京普泽健康科技中心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朝阳法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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