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描述了个人破产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当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实施的现状和挑战。文章提到了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的问题,以及个人破产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包括如何识别失能和失信的人、银行的态度以及金融规则的影响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个人破产制度的目的
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脱离债务漩涡、破茧重生。
关键观点2: 失信被执行人的问题
失信惩戒制度在中国已经历了十多年的历程,但现实中因“有履行能力但不执行”而被划入失信名单的人是最多的。制度的初衷是打击那些有能力却故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但实践中对该条款的滥用导致一些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
关键观点3: 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难点
包括如何识别失能和失信的人、银行的态度、金融规则的影响等。个人破产制度需要制度设计来区分债务人是有能力而不愿履行还是确实丧失清偿能力,并据此将债务人导入执行程序或破产程序中。
关键观点4: 个人破产的三种方式
包括破产和解、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其中,破产重整是大多数债务人选择的方式,但清偿比例的设置和影响是制度实施中的关键问题。
关键观点5: 银行的态度和金融规则的影响
个人破产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争取金融机构这一最大债权人的认可,但金融监管规则不允许减免债务人的本金,这是个人破产制度实施中的一个重要挑战。
关键观点6: 全国立法的呼吁
缺乏全国性的个人破产法导致了跨部门信息共享难和化债计划难以实施等问题。受访者普遍认为,个人破产制度在全国立法时,应建立一个类似于深圳破产署的总机构,以促进债务人的个人信息共享和制度实施。
文章预览
▲ “设置个人破产制度的目的,是要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脱离债务漩涡、破茧重生。”(视觉中国/图) 全文共 8201 字,阅读大约需要 19 分钟 “从‘被执行人’进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入口过大的问题。” “有钱不还,归失信执行管;确实没钱,归破产管。” “目前清算的比例非常低,重整的偿债比例又太高,导致个人破产制度在实施过程发挥的作用非常小。” 金融监管规则不允许减免债务人的本金。若要争取银行这一最大债权人的认可,个人破产需要在全国层面立法。 本文 首发于 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文|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曾晓涛 责任编辑|张玥 2024年,是十年来中国失信名单人数首次下降的一年,新增245.7万人,同比下降23%。2025年一季度,新增39.42万人,同比下降9%。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截至5月16日,全国公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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