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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30年前转让农村老宅,如今宅基地还能要回来吗?

法律博客  · 公众号  · 法律  · 2019-08-07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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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相关规定明确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和农村住房,但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将宅基地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同履行并不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到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对本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构成影响,不宜认定为无效,仅是出售宅基地房屋一方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建房。 正文:2349字 预计阅读时间:6分钟 文字 | 赵延丽、艾家静 来源 | 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 距离苏州老宅转让时隔30年之久,兄妹二人凭借在档案馆调取的一张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认为已故父亲的宅基地是被侵占,于是将堂兄弟和当地镇政府一起诉至法院。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老宅子是祖上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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