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为了规范MCN机构(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空间清朗,起草了《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稿涉及MCN机构的定义、业务活动规范、平台责任、日常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理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MCN机构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草案稿明确了MCN机构的定义,并指出在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入驻,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提供策划、制作、营销、经纪等相关服务的机构适用本规定。
关键观点2: 业务活动规范与内容审核
MCN机构开展业务活动需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接受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的审核,包括内容安全、人员管理培训等。
关键观点3: 平台责任与日常管理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需加强MCN机构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及时通报工作要求,并建立管理规则,提醒告知MCN机构的义务。
关键观点4: 违规行为的处理与处罚
对于MCN机构的违规行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将依法依约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处理,并可以将严重违规的机构纳入互联网黑名单。MCN机构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预览
为规范MCN机构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mcnjg@ca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9日。 附件: 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5年1月10日 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 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 (草案稿)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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