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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维权 | 用一次“小龙女”名字要付1万元?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6-10-31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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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GA。原题: 用一次“小龙女”的名字要付1万元? ——IP产业维权的“金庸模式”探讨。 10月中旬,金庸先生将作家江南告上法庭,认为江南的《此间的少年》小说主人公名字均借用自金庸武侠作品,涉嫌侵权。 原告方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该案将于2017年2月16日开庭审理。 《此间的少年》一书大概是2002年发表的,为了纪念在未名湖畔的青葱岁月,北大才子江南以宋代嘉佑年为时间背景,以北大为模版创造了“汴京大学”。记得初读此书时笔者还读中学,带着对金庸小说的热爱,和大学的美好憧憬,反反复复看了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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