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修订了《出口管理条例》(EAR),推出新的“关联方规则”。该规则针对直接或间接被实体清单企业、军事最终用户清单企业或特定受制裁方持股50%以上的境外公司,将自动面临出口许可限制。此举旨在封堵名单企业利用境外子公司规避管控的漏洞。新规包括适用范围、核心标准、临时通用许可、外国直接产品规则调整、清单修改与申诉、其他合规提示、执法与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该规则自提交公众检查之日起生效,并在生效后30天内,在途物品可按旧规处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规目的和适用范围
旨在封堵名单企业利用境外子公司规避管控的漏洞,适用于任何直接或间接由实体清单企业、军事最终用户清单企业或特定受制裁方持股总和达50%以上的境外公司。
关键观点2: 核心标准
若持股方限制标准不一,BIS将强制执行最严格的要求。无法确认持股比例时,需依据“红旗29”机制解决。
关键观点3: 红旗29合规要求
当知悉境外企业有名单方持股但比例不明时,出口商、再出口商或转移方须在交易前查清持股比例,或申请许可,或遵守名单方最严格要求。
关键观点4: 临时通用许可
有效期为新规生效后60天,授权范围包括允许某些涉及非列名、50%或以上持股境外附属企业的出口、再出口和境内转移交易。
关键观点5: 其他重要内容
包括外国直接产品规则的同步调整、清单的修改与申诉、其他合规提示、执法与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新规执行采用严格责任制,出口商需主动核查交易方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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