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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初中同学的朋友填为借款“紧急联系人”,不断收到催款短信及骚扰电话!法院:构成个人信息侵权

上海浦东法院  · 公众号  · 互联网安全 社交  · 2025-02-11 17:19
    

主要观点总结

陶女士因被朋友潘某在网络借款时填为紧急联系人并留下手机号码,不断收到平台发来的催债短信及陌生来电。陶女士将潘某诉至浦东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潘某向陶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陶女士撤回了起诉。法官强调了关于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不同,以及未经同意预留他人信息可能构成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陶女士因朋友潘某的行为不断收到催债短信和陌生来电。

陶女士的朋友潘某在网络平台上借款时,将陶女士列为紧急联系人并留下了她的手机号码。因此,借款平台向陶女士发送了催款短信和电话。

关键观点2: 陶女士将潘某诉至浦东法院。

由于频繁收到骚扰短信和电话,陶女士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她决定将潘某起诉到浦东法院,要求潘某删除和停止使用她的个人信息,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关键观点3: 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帮助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潘某向陶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陶女士撤回了起诉。法官强调了关于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不同,以及未经同意预留他人信息可能构成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

关键观点4: 法官对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解释

法官指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信息虽未达到私密信息的程度,但结合已可以识别到特定自然人,属于个人信息。借款人未经同意预留他人信息为“紧急联系人”信息,是对被填写人知情同意的一种侵犯,构成了对他人个人信息的侵权而非隐私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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