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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火灾统计管理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同步废止。 新《火灾统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将归口管理部门由公安部调整为国家消防救援局, 规定由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建立火灾数据共享通报机制,汇总掌握全国的火灾情况。明确“国家消防救援局归口管理全国的火灾统计工作,县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承担火灾统计管理职能的其他部门、主管单位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对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森林草原以及铁路系统、水上航运、民用航空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领域和地区的火灾统计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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