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北京、重庆、山西、湖南、河北和山东等地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这些地方都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和要求,以保障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高效利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北京市发布新标准,新建商品房配建充电车位指标为40%。
北京市明确了不同类型建筑充电车位的配建指标,包括保障房和销售类保障性住房等。居住类项目需100%预留条件。
关键观点2: 重庆市要求新建小区停车场必须配充电桩。
重庆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新建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须按规配套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关键观点3: 山西省公开征求《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统建统服”指南》意见。
该指南强调了场地科学布置、设备合规等内容,并要求数据接入省级平台、推行自助充电及一体化支付。
关键观点4: 湖南省鼓励开展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统建统服”。
湖南省郴州市的文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开展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运营、维护服务,并指出地下车库内的充电设施设置要求。
关键观点5: 河北省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包括加强安全运营维护管理、提升运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等措施。
关键观点6: 山东省日照市开展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
为了规范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山东省日照市鼓励有资质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与老旧小区合作,开展充电基础设施的统建统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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