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务之家
法务之家,一个独立思考的自媒体,一个独特视角审视中国法治的平台,依托法务之家官网www.law114.com.cn,我们传递向上人生路。
今天看啥  ›  专栏  ›  法务之家

看案例: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即便是全责,也能认定为工伤!

法务之家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6-20 17:44
    

文章预览

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投稿:1950354508@qq.com;法律咨询:010-56455910; 商务合作微信号:13910271035 (即可勾搭高净值群体) 来源:飞劳动法;作者:蔡飞律师 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可以认定工伤。但如果承担主要责任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也即,如果是因为工伤需要,往返于多个工作场所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受伤,并不是以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四条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