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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最新规定!这些房屋不得登记为经营场所

天津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法律 政策  · 2025-07-23 18:25
    

主要观点总结

天津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详细说明。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主要内容和目的

该办法旨在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合理释放各类场地资源,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

关键观点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类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管理。

关键观点3: 关键条款解读

办法中明确不得申请将特定场所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居住用房、改为生产餐饮等活动的住宅楼房、出租商住两用楼底商等。并对经营主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阐述。

关键观点4: 多址信息和集群登记

本市企业可以在多个实际经营场所进行多址信息申报和集群登记,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关键观点5: 监管和惩戒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将与其他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加强监管。对于违反承诺或提交虚假材料的经营主体,将依法依规进行信用约束和惩戒。

关键观点6: 生效时间和有效期

该办法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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