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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用人单位“闹僵” ,还能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吗?

天津高法  · 公众号  ·  · 2025-04-07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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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双方发生纠纷 各不退让 甚至还报了警 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点击观看《都市报道60分》)  案情概述 小孙是某咨询公司新招录的员工,实习期满后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小孙正式入职没过几天,就与公司因签订劳动合同事宜产生纠纷,还报了警。 调解未果后,双方就是否继续用工产生争议,某咨询公司警告小孙不得擅自进入公司范围。后双方因劳动合同公章、签名是否真实产生争议,小孙经劳动仲裁诉至河西法院 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庭审中,双方就劳动合同公章签名是否真实产生争议。 某公司 原告入职时法人并不在公司。原告入职的是人力资源部,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公司公章自行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不予认可。 孙某 我入职只有几天,被告的公司公章不可能授权于我。 经过双方证据的提交,法院对劳动合同书的真实性予以了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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