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FDA食安云
食品安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标准)解读、答疑。
目录
今天看啥  ›  专栏  ›  FDA食安云

总局:如何理解——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FDA食安云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6-08 06:0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讨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三)项关于“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作者对此提出疑问并给出自己的理解。同时,文章引用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内容和袁雪石著的《行政处罚法释义》进行解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与《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条款

文章主要讨论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的一项条款,该条款与行政处罚法有关联,涉及到违法事实是否成立的判定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关键观点2: 违法事实的认定与行政处罚的关系

文章阐述了违法事实的认定对于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的重要性,如果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则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同时,文章也提到了行政机关在审查决定环节对于违法行为是否成立的判断。

关键观点3: 不予行政处罚与裁量权的运用

文章解释了当违法事实不成立时,行政机关拥有不予行政处罚的裁量权。同时,也提到了在特定情况下,即使违法行为成立,行政机关也可以基于某些因素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关键观点4: 对《行政处罚法释义》的引用与解释

文章引用了袁雪石著的《行政处罚法释义》,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包括从定性定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角度进行审查的内容。


文章预览

问: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三)规定 “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 。在审查决定环节,认定违法行为不能成立的,应予以销案,为何规定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是违法行为成立,感觉自相矛盾。本人认为改为 “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行政处罚 ” 较为稳妥。如何理解请指教。 答: 您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制定依据为《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法释义》(袁雪石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立法演变中提到,二审稿将 “ 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 改为 “ 不予行政处罚 ” 。对于《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理解,《释义》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从定性定量、事实证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