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房龄限制和贷款期限。房龄限制由超过25年不予贷款调整为超过30年不予贷款,贷款期限也相应延长。同时,通知还规定了贷款额度、比例及利率的相关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放宽贷款条件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房龄限制从超过25年不予贷款调整为超过30年不予贷款,延长了二手房贷款期限。
关键观点2: 调整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由原35年减房龄调整为50年减房龄,且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贷款期限。
关键观点3: 贷款额度、比例及利率的规定
政策规定了贷款的最高限额、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为80万元。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中心认定房屋价值的70%。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顶层房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50%。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摘要由平台算法生成,仅为信息导航参考,不代表原文立场或观点。
原文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为原作者并希望删除该摘要或链接,请通过
【版权申诉通道】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