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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梳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效期限汇总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3-04-12 15:00
本文汇总整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常用时限、期限规定,供读者学习参考。一、管辖1.立案前案件移送时限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2.立案后案件移送期限经立案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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