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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边有人放“杨幂”风筝

中国新闻网  · 公众号  · 社会  · 2025-01-13 21:14
    

主要观点总结

关于西湖景区放飞‘杨幂’照片风筝的事件,南京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雅琼表示,如果未经明星同意,生产风筝的厂家需承担侵权责任,而放飞风筝的消费者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事件涉及肖像权保护和著作权保护问题,风筝上使用的明星照片如果未经授权许可,则构成侵权。对于消费者购买的风筝,其使用行为不属于商业行为,根据权利用尽规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肖像权保护问题

尚雅琼表示,如果未经杨幂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将她的肖像用于商业目的。本案中,如果风筝制造厂家没有得到授权许可,就构成了对杨幂肖像权的侵犯。

关键观点2: 著作权保护问题

事件中还涉及到了肖像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风筝上使用的杨幂照片如果确认属于摄影作品,那么其著作权法保护下的权利人就享有复制、发行等权利。未经授权许可就擅自复制该作品的行为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

关键观点3: 消费者责任问题

对于消费者而言,其购买并使用风筝的行为并不具有商业性质,根据权利用尽规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可以在个人范围内使用商品,不构成侵权。


文章预览

“起猛了,有人在西湖边上放‘杨幂’。”1月12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视频,杭州市西湖景区有市民放飞“杨幂”照片风筝。 放明星照片风筝侵权吗? 1月13日,现代快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南京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雅琼。尚雅琼表示,如果未经明星同意,生产风筝的厂家需承担侵权责任。至于放飞风筝的消费者,其行为不具有商业性质,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尚雅琼表示,在这个事件中,涉及的第一个问题是杨幂的肖像权保护问题。风筝的生产制造及销售方,如果没有获得杨幂的授权许可,则不得擅自将杨幂的肖像使用在风筝商品上以此获利。杨幂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而对于消费者购买了风筝后的行为,不属于商业行为,同时根据权利用尽规则,不应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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