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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附解读+一图读懂)

中华医学会围产分会  · 公众号  ·  · 2024-11-13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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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 蓝字 关注我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继续医学教育质量,根据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10月23日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管理,根据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累计不低于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 二、 可授予学分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修学习、在职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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