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明确防火期、划定防火区、严格火源管控、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应急准备、全面压实责任。命令详细阐述了各项措施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旨在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物生态安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明确防火期和高火险期
云南省的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其中高火险期为3月1日至5月31日。各州、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并按程序备案公布。
关键观点2: 划定防火区和火险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和火险区,并实行封山管理。这些区域在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吸烟、烧纸、烧蜂、烧山狩猎等活动。
关键观点3: 严格火源管控
防火期内,需在森林草原防火区进行生产用火的,需依法提交用火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地点并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拒绝检查。
关键观点4: 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准备
聚焦重点时段、地区、对象和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防火期内,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做好火险预警与联动响应。
关键观点5: 全面压实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主体责任。
文章预览
2月26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 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全文如下↓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发〔2025〕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物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防火期。 本轮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按照规定调整森林草原防火期、高火险期,按程序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划定防火区。 森林草原防火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由县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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