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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微信群骂人,一业主摊上大事了!

物业观察  · 公众号  · 物业  · 2021-10-12 09:40
在小区近500人的业主微信群里,发送配上带有侮辱性言语的他人个人照片,而且还标有其手机号,该业主因此成为被告。日前,安溪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依法判决行为人小郭向受害人小韩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案例微信群侮辱业主,引发围观评论小郭与小韩均为安溪某小区业主,同在该小区近500人的业主微信群里。2021年6月9日,小郭在该业主群发送一张小韩的照片,照片上标有小韩的手机号,并配上带有侮辱性的言语,后又在群里@小韩,引起其他群成员围观评论。6月25日,小韩以小郭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向安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郭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安溪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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