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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印发《辽宁省社会组织注销办法(试行)》

公益时报  · 公众号  ·  · 2025-02-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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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辽宁省民政厅官网了解到,为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形成社会组织登记“有进有出”工作局面,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辽宁省民政厅日前印发《辽宁省社会组织注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5章26条。 其中第一章明确了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的依据、范围、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职责、终止情形等事项。其中提到,社会组织有下列终止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第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第二,出现章程规定的终止情形的;第三,社会组织决定自行解散的;第四,因社会组织分立、合并需要终止的;第五,依法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吊销登记证书的;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明确了社会组织一般注销程序,依照章程履行内部程序、组成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业务主管单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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